关于对2025级未报到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公示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41号令)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文件“第八条: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,持录取通知书,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,应当向学校请假。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,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”
经核查,2025级新生常舒琪等1064人(具体名单见附件)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入学或请假手续。根据文件要求,学校将于2025年10月28日前在学信网上对该部分学生进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。现将相关名单予以公示,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0月23日-10月27日
联系人:李老师
联系电话:0511-88020275
联系地址: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江晴楼二楼教务处
附件: 2025级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.xlsx
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
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