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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
教务处工作职责


       一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认真执行学校办学宗旨,负责全院教学工作的调控和管理,协调、落实各系部的教学工作任务。

       二、根据学校规划,提出有关学校专业建设、教学改革、课程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协助分管院长召开教学工作例会或专题工作研究会。

       三、负责全校的专业建设、专业申报工作,组织制定各专业教学计划、课程标准和其他教学文件,并负责实施。

       四、负责全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。

       五、做好全校的教学运行管理工作,负责全校学生的课程安排和教室的调配使用;确定教学工作计划;做好各教学环节的检查工作;加强考试管理,促进教风、学风建设,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。

       六、负责全院学生的成绩管理和学籍管理、毕业生资格审核、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。

       七、负责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等工作。制定课程建设计划,提高课程教学质量;负责全校教材的订购供应和校本教材建设工作。

       八、负责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等工作,建立健全教师的教学业务档案。

       九、制定全校教师业务培训计划,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教学人员补充计划;制定并组织实施优秀教师和专业带头人选拔、培养和管理办法等。

       十、协同各系部做好教学实训、顶岗实习以及其它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工作,做好实习基地建设工作。

       十一、负责全院多媒体教室的管理和统筹使用,做好教学录音、录像、光盘等电化教学软件的制备工作,以及教学活动的摄像工作。

       十二、协同人事处做好教师培训工作。

       十三、协同院办做好高基报表、评估状态数据的采集与填报工作。

       十四、协同招生办做好网上录取、数据整理等工作。

       十五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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