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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级未报到学生学籍处理公示

发布时间:2023-10-23 08:02:03浏览量:70341

       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41号令)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文件“第八条: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,持录取通知书,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,应当向学校请假。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,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”

       我院2023级新生中有784名学生,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时报到,未办理请假手续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,不予注册学信网学籍。

       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-10月27日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向学院教务处反映。联系人:李老师,联系电话:0511-88020275。


       附件: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.xlsx

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

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