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5-12-25 10:31:23浏览量:308
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办社政函【2025】17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本年度高校哲社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开始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中期检查工作
1.检查范围:2024年立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(含专题项目,下同)。
2.检查内容及要求:项目负责人按照《通知》要求填写《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》,并将纸质版1份送至教务处,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619091011@qq.com(下同)。
二、结项验收工作
1.检查内容:是否按照要求完成研究任务并产生最终研究成果;主要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、应用价值及社会影响;是否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;经费开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。
2.结项材料:本次结项材料请根据群文件的要求准备,并将纸质版1式2份送至教务处,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。
三、材料递交时间
中检和结项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8日中午11点,逾期不受理。
联系人:耿老师
教务处
2025年12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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